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桂路与唐王大道交口东门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证券的种类;
2.2 发行规模;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4 债券期限;
2.5 债券利率;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7 转股期限;
2.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担保事项;
2.19 募集资金存管;
2.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1.00 议案》 √
2.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的议案》 案数(20)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债券期限 √
2.05 债券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
2.11 赎回条款 √
2.12 回售条款 √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5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8 担保事项 √
2.19 募集资金存管 √
2.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
3.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
4.00 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5.00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7.00 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8.00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
9.00 规划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10.00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