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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易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1-01-08

药易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友联一街 18 号 13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391.6671 万股(占
发行股数              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
                      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1 月 18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股本            不超过 9,566.6682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年1月8日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以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以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三、相关主体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以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四、股份回购承诺

  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以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以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六、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以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七、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以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八、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以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上市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
  十、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竞争风险、行业政策风险、内控风险、财务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及发行失败风险等。本公司已在“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并完整披露。


  通过查阅发行人所处行业政策情况,了解发行人的市场开拓情况、仓储及物流设施、人才储备情况、财务状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等内容,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未发生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未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未来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发行人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将有所增强。根据行业现有政策、现状及发行人当前的经营业绩判断,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持续盈利能力。

  十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如下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医药流通市场整体呈现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不高但持续提升的竞争格局,而院外市场医药流通行业市场化程度更高,竞争更为激烈。目前,行业中的领先企业在资金实力、管理运营效率、仓储配送能力、信息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都在加大投入,行业竞争壁垒越来越显著。如果公司不能在竞争日益加剧的市场环境下抓住行业规模持续增长、现代化技术手段日益进步等机遇,进一步夯实公司在上述各方面的实力,扩大对院外市场医药终端的广域覆盖和深度融合,则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鉴于医药流通行业的巨大市场空间,各大互联网巨头、医药制造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等均在积极拓展药品流通业务、进军药品销售及物流领域。京东布局主营第三方的 B2B 平台-药京采,阿里巴巴旗下阿里健康主要针对 C 端患者提供服务,腾讯布局了未名企鹅诊所并投资老百姓连锁和互联网医药平台小药药,字节跳动收购百科名医旗下产品注入医学科普内容;医药工业工业企业布局医药电商主要通过自建电商运营部门,或者与京东大药房等流量平台进行合作;顺丰等第三方物流公司也通过收购医药商业企业的方式进军医药流通领域。公司未来面临市场竞争压力进一步提升的风险。

  (二)行业政策风险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属于国家重点监管领域。新一轮的医疗体制改革以来,在医疗、医保、药品供应三大细分领域的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深层次的改变和影响了医药流通领域各类企业的生产经营。近年来,以“医药分开”、“分级诊疗”、“两票制”为代表的一系列行业监管政策,为院外流通行业带来新的业务机会,肃清行业不规范行为,净化行业经营环境和竞争环境的同时,也加大了公司所面临的监管压力。未来,医改政策总体利好院外市场流通行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将加大监管压力、加剧行业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很好的把握行业政策发展的趋势,将对公司的经营带来较大风险。

  目前“两票制”主要针对公立医疗机构,如果未来将适用的医疗单位范围扩大至院外市场的药店、诊所,而公司不能及时的拓展对医药工业企业的直采渠道,将对公司的经营带来较大风险。

  2019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
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该文件提出“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这一表述被媒体解读为“一票制”,如果未来作为正式政策实施,而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将对公司的经营带来较大风险。
  (三)业务区域较为集中及跨区域发展的风险

  我国医药流通市场区域分割特征显著:一方面,由于运输半径的限制以及制药企业授权代理制度的影响,形成了以地区市场分割经营为主的市场格局;另一方面,不同的地区在用药习惯、地方监管政策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四川省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来自四川省的主营业务收入        109,273.07  185,507.94  164,488.24  127,665.46

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          82.12%      81.47%      81.60%      80.53%

  目前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于四川省,主营业务的区域性特征明显,区域内其他医药流通企业也在院外市场持续拓展,包括发行人在内,四川省共有 6 家企业
进入 2019 年度医药批发企业全国百强,公司面临未来可能被其他企业挤压四川省内市场份额的风险。

  公司已走出跨区域发展的重要一步,在河南设立了控股公司,拓展河南市场。尽管公司在异地拓展的过程中,对拟进入的市场、上下游合作伙伴及主要竞争对手等进行了详尽的调研,但仍面临跨区域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可能导致公司成本上升、业绩下滑。

  (四)存货管理风险

  院外市场医药终端对医药产品的需求,具有品种繁杂、配送及时性要求高等显著特征,院外市场医药流通企业必须尽可能丰富品种类别、提升储备数量,以保证客户对品种齐全性和配送及时性的要求,因此通常保有较大规模的存货。与此同时,药品作为特殊商品,有效期的管控是医药流通企业存货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

  报告期内及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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