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20297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要求公司就有关事项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落实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逐项答复,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对落实函回复的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落实函回复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1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且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