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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27 深市 江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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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化学: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江天化学: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2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8,469,5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9,991,662.0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8,477,837.95 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SUAA20016)。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万元)  集资金(万元)

  1 年产 1,000 吨 1,3,5-三丙烯酰基六氢-均三      11,220.72      8,873.09

      嗪、5,000 吨水杨醛技改项目

  2 年产 18,000 吨系列防霉杀菌剂、3,200 吨冶      3,676.10        2,906.98

      炼萃取剂技改项目

  3 绿色智能化工厂建设                          7,996.00        6,323.05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6,000.00        4,744.66

                    合计                        28,892.82      22,847.78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239,969,500.00,其
    中发行费用 11,491,662.05 元,募集资金净额 228,477,837.95 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暂时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
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证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除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外,已履行了其他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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