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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1

法本信息: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
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会议召集人;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监事会主席。至此,公司已顺利完成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长:严华先生

    其他非独立董事:黄照程先生、李冬祥先生、唐凯先生、刘志坚先生

    独立董事:胡振超先生、米旭明先生、黄幼平女士

    本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本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胡振超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上述
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员及任职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严华先生、黄照程先生、李冬祥先生、唐凯先生、刘志坚先生;其中严华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胡振超先生、米旭明先生、唐凯先生;其中胡振超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米旭明先生、黄幼平女士、严华先生;其中米旭明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幼平女士、胡振超先生、刘志坚先生;其中黄幼平女士为会议召集人。
三、董事离任情况

    因董事会届满,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汤彩霞女士、李宇先生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汤彩霞女士、李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汤彩霞女士、李宇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监事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自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 2021 年 1 月 12 日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3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监事会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徐纯印先生、王奉君先生,其中徐纯印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职工代表监事:王勇先生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本届监事会全体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五、监事离任情况

    因监事会届满,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潘明女士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监事会监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潘明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潘明女士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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