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5 证券简称:铜牛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5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10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21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25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6,762,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9,218,746.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7,543,753.7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350 号《验资报告》。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
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09335 号),截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 7815.20万元,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1,735,268.94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根据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闲置资金计划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综合考量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审慎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和证券法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出席监事签字确认的《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