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在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 58 号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召开。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
确定授予的 104 名拟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为 102 人。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作调整,为不超过 200 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公司董事 ANGELICA PG HU 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长叶晓波
先生与 ANGELICA PG HU 女士系夫妻关系,前述 2 名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9.29 元/股,向 10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董事 ANGELICA PG HU 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长叶晓波
先生与 ANGELICA PG HU 女士系夫妻关系,前述 2 名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