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顺利开展董事会工作,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松亭先生、杨乐先生、杨如新先生、仰宗勇先生、胡俊先生、杨晓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钱晓明先生、祝传颂先生、袁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松亭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
曾任来安县化肥厂技术科科长、副厂长;来安县八仙水泥有限公司经理。2006 年 12 月
至 2016 年 4 月,任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 3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滁州金春无纺布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曹松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滁州欣金瑞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88,056 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杨乐先生:1989 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业务经理;2013 年 10 月至今,任安徽立
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1 月至今,任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10 月
至 2017 年 4 月,任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 年 3 月至今,任安徽
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2019 年 4 月至今,任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9 月至
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366,680 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4%,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
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杨如新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13 年
10 月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如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2%
通过滁州欣金瑞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63,475 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仰宗勇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
计师。200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
年 12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5 月 2021 年 10
月,任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仰宗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64,523 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胡俊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滁州
金瑞水泥有限公司销售科长。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滁州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胡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滁州欣金瑞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3,066 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杨晓顺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11 年
7 月至今,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晓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滁州欣金瑞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3,066 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钱晓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10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8 年 3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天津工业大学(原天津纺织工学院)讲师;2000 年 7 月
至 2001 年 4 月,任职于香港理工大学纺织及制衣学院研究员;2001 年 5 月至今,历任
天津工业大学(原天津纺织工学院)副教授、教授。2020 年 9 月至今,任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钱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祝传颂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安
徽中医药大学教师、安徽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徽省公安厅法律专家(顾问)组成员、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856SH,现名: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天衍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华安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国元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603599SH)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祝传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