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8,659,779(已剔除回购股份1,94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942,000.00股后的228,659,77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起始交易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 号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
1 梁晨 00*****863
2 吴江兄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08*****140
六、相关参数调整。
1、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晨、梁智睿、公司股东吴江兄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纽诺金通有限公司、公司股东苏州亨通永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人/本机构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前述主体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已调整为18.83 元/股(详见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每股除权除息 0.347052 元,上述承诺中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 18.48 元:18.83-0.347052=18.48 元。若后续在上述承诺期间公司再发生派发股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2、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80,030,922.65元÷230,601,779股×10=3.470524元;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述比例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347052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泉海路111号
咨询联系人:高玉标、梁灿
咨询电话:0512-63030888-8820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