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7.20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188.8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2.87 元/股。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陆通”或“公司”)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2.8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 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1.00 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0,120.00 万股的 2.9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241.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7%,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0,120.00 万股的 2.38%;预留 60.0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93%,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0,120.00 万股的 0.59%。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0.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 0.59%。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8.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7%;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2.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93%。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40.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的 2.38%。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92.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9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7%;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8.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93%。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58 人,包括:
1、董事;
2、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欧陆通独立董事、监事。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授出权益 告日股本总额比
(万股) 数量的比例 例
王越天 中国 副董事长、董事 4.00 1.33% 0.04%
黎力坚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 0.60 0.20% 0.01%
台湾 心骨干员工
王芸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 0.60 0.20% 0.01%
台湾 心骨干员工
Roland 菲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
o 宾 心骨干员工 0.20 0.07% 0.002%
Tuazon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2.80 14.22% 0.42%
(154 人)
预留 12.00 3.99% 0.12%
合计 60.20 20.00% 0.59%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
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授出权益 告日股本总额比
(万股) 数量的比例 例
王越天 中国 副董事长、董事 16.00 5.32% 0.16%
黎力坚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及 2.40 0.80% 0.02%
台湾 核心骨干员工
王芸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及 2.40 0.80% 0.02%
台湾 核心骨干员工
Rolando 菲律 中层管理人员及 0.80 0.27% 0.01%
Tuazon 宾 核心骨干员工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171.20 56.88% 1.69%
(154 人)
预留 48.00 15.95% 0.47%
合计 240.80 80.00% 2.38%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
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归属或回购注销/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
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确认。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获授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 6 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
3、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
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
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其限售期分
别为 12 个月和 24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4、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上市日起满 12 个月后
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上市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50%、5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
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50%、50%。
5、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