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5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0年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732,901,806.72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01 号文《关于同
意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9.34 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8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15,12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6,308,869.2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8,811,130.75 元。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 [2020]00044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披露的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审批情况
庆市发改〔2016〕344
1 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 310,000,000.00 号、庆市发改函〔2018〕
发电一期项目 153 号、 庆市发改函
〔2020〕3 号
2 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 360,000,000.00 菏发改审批〔2018〕68
发电一期项目 号
3 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 350,000,000.00 济发改许可〔2019〕1 号
项目
4 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 350,000,000.00 济审服企投〔2019〕1 号
一期项目
5 偿还融资租赁款项、 400,000,000.00
银行贷款等长期贷款
合 计 1,770,000,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 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
的自筹资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 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 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 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圣元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580 号),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25,160,891.12 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
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7,740,915.60 元,共计 732,901,806.72 元。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 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 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8月 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725,160,891.12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1 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310,000,000.00 190,429,698.50
一期项目
2 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360,000,000.00 227,421,714.32
序 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一期项目
3 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 350,000,000.00 113,336,304.16
4 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一期 350,000,000.00 98,973,174.14
项目
5 偿还融资租赁款项、银行 400,000,000.00 95,000,000.00
贷款等长期贷款
合 计 1,770,000,000.00 725,160,891.12
说明: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从董事会批准上述募投项目之日后算起。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为人
民币 7,740,915.60 元,明细如下:
序 号 费用类别 发行费用(不含增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值税) (不含增值税)
1 保荐及承销费 61,750,943.40 660,377.36
2 审计及验资费 24,150,000.00 6,250,000.00
3 律师费用 5,350,000.00 700,000.00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4,622,641.51 -----
披露费费用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 435,284.34 130,538.24
用
合 计 96,308,869.25 7,740,915.60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 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
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 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32,901,806.72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 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32,901,806.72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732,901,806.72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 361Z0580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圣元环保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元环保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圣元环保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