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0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同解除协议及
另行签署技术开发合同暨氢能项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元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厦门圣元
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元绿能”)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与
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工研院”)签署了《合同解除协议书》,同时与上海大学签署了《技术开发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2 年 3月 28日,公司与有研工研院就建设氢能研究院、共同
推动固态储氢材料的应用及推广以及氢能储能的产业化发展签订了《关于建设氢能源研究院的合作协议》。
2022 年 4月 25日,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泉州有元氢能源研究院
有限公司与有研工研院的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条款达成正式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原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 7,500.00 万元。原合同主要内容包括氢能源研究院发展规划与平台建设,储氢材料研究与制
备,船舶、港口车辆等应用场景固态储氢装置以及风光制氢-储氢-用氢应用示范及迭代四个方面。
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年 3月 29日和 2022年 4月 26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建设氢能源研究院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和《关于氢能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2022 年 5 月,经合同双方一致协商同意,将原合同的甲方履约
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泉州有元氢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圣元绿能。
二、项目进展及合作方变更情况
原合同签署后,圣元绿能与有研工研院积极推进合作开发事宜并取得阶段性积极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有研工研院的协助和配合下,圣元绿能已完成厦门氢能研究院及研发中心实验室的建设。有研工研院提供了包括储氢材料研发与中试生产工艺、储氢材料设计、储氢材料活化、储氢材料吸放氢压力-组成-等温线(P-C-T)测试和储氢材料吸放氢动力学测试等方面在内的技术资料文件,协助圣元绿能完成储氢材料开发方案(包括TiFe系储氢合金和稀土系储氢合金)以及相关动力总成技术和开发方案,并完成两项储氢材料专利的使用授权。
此外,有研工研院指导并组织开展了多次氢能技术相关的专项培
训、技术交流活动,协助和配合圣元绿能有效推进各项研发工作并取得阶段性积极成果,同时使厦门氢能研究院研发团队具备了独立研究、开发及操作的能力和水平。
为此,圣元绿能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就上述阶段性工作向有研工研院履行报酬支付义务,合计支付相应合同款项共计人民币 1,500.00 万元。
鉴于有研工研院已按原合同约定协助厦门研究院完成阶段性工作,且厦门研究院已组建自有独立研发团队,具备独立研究、开发能力,下一步如有需有研工研院支持的研发项目,将采用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同时结合时间成本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与有研工研院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原合同。原合同解除后,公司将继续推进技术研发工作并积极做好知识成果转化和商业化落地准备工作。本次合同解除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经事前沟通,双方就原合同履行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并进行相关资料移交。
2、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和今后的合作机会,下一步如双方继续合作氢能相关研发项目,将采用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
3、双方确认原合同解除后,双方无未付款项、无未履行义务。
4、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圣元绿能与有研工研院合同解除的同时,亦与上海大学合作并另行签署《技术开发合同》,继续推进高性能 TiFe 系储氢合金研发项目的实施。双方在 TiFe 系储氢材料的活化性能、吸放氢性能、循环
性能、再生工艺以及其储氢罐的吸放氢性能的数值模拟计算等方面的应用开展合作。
三、与上海大学签署《技术开发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约主体
甲方:厦门圣元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大学
签约日期:2023 年 10月 20 日
(二)主要开发内容
圣元绿能负责钛铁系储氢材料研制需求的提出,上海大学负责研发全新的、合格的高性能 TiFe 系储氢材料,要求开发出活化性能优良、有效放氢容量高、循环性能好的合金,为 TiFe 系储氢合金的制备和应用提供技术依据。
(三)研究开发计划
上海大学将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分别完成钛铁系储氢合金小试及中试开发,并提供制备工艺技术文件。圣元绿能对完成质量、技术指标分别进行中期及验收考核。
(四)研究开发经费
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合计为人民币 120 万元,按合同约定相关时间节点和条件进行支付。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双方各承担 50%。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
本合同签订前各自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本合同新产生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
四、合作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氢能业务整体发展规划指导下,除有研工研院、上海大学合作外,公司在固态储氢及相关领域亦在积极拓展和尝试与国内其他科研院所、高校,以及专业从事氢能业务的企业、设计院开展合作,如与西南化工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福建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信息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合作方各自的优势,针对具体的项目展开合作,不断完善优化研发体系,加快推进相关研发工作。
本次与有研工研院签署《合同解除协议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固态储氢技术的整体布局、继续开发和应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与上海大学开展合作,将继续推动公司固态储氢尤其是钛铁系相关技术研发,有助于加快相关产品(储氢材料与装置)商业化应用落地。
目前,公司厦门氢能源研究院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有序开展中,后续氢能业务方面将重点结合公司当前主营产业协同优势以及已取得的泉港化工园区所在地区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积极探索以工业副产氢提纯、垃圾制绿氢、氢化工等作为切入点,加快氢能相关细分行业项目的落地及商业化工作,同时探索布局加氢站等应用场景等,逐步构建涵盖氢气制-储-运-用的产业链布局体系。
五、备查文件
(一)《合同解除协议书》及其附件;
(二)《技术开发合同》;
(三)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