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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尚文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0-08-17

锋尚文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FengShangShiJi Culture Media Co., Ltd.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1 号 7 层 701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〇年八月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锋尚文化股票将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2,074,057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17,095,46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锋尚文化所属行业为“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具体属于“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的“R87 文化艺术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文化艺术业(R87)最
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64.77 倍(截至 2020 年 7 月 29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发行价格 138.02 元/股对应的 2019 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
盈率为 41.20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9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
平均市盈率。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国家重大项目执行风险

  自成立以来,公司承担了北京第 29 届奥运会开闭幕式灯光设计及制作、韩国平昌
第 23 届冬奥会闭幕式交接仪式“北京 8 分钟”文艺表演总制作、G20 杭州峰会大型水
上情景表演交响音乐会——《最忆是杭州》总制作、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灯光焰火艺术表演《有朋自远方来》总制作、2019 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灯光设计及制作、2014 年 APEC 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欢迎宴会活动艺术灯光设计及制作、“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文艺演出——《千年之约》灯光设计及制作、2010 年上海世博会开幕式灯光设计及制作、广州第 16 届亚运会开闭幕式灯光设计及制作等国家大型项目,该类项
目不但对于创意设计的要求更高,而且必须确保安全性、保密性,若公司在设计、制作、执行国家重大项目过程中出现实质问题,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产业鼓励政策的出台,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投资活跃度逐步提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整个行业的市场化水平也不断提高,逐步吸引了大量的新进入者,从而加剧了行业竞争。

  整体来看,行业内中低端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大量创意设计能力较弱的企业采取低价策略获取市场份额,但高端市场竞争需要市场参与者具有优秀的创意设计能力和丰富的重大项目经验,目前市场上能满足条件的企业较少,高端市场总体呈现向优势品牌企业集中的趋势。因此,如果未来公司未能紧跟市场需求持续增强创意设计能力,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可能降低公司的市场份额,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力。

    (三)高端创意人才不足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其市场空间持续扩大,尤其对于高端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持续上升,公司业务规模亦随之不断扩大,业务链条不断延伸,但公司项目承接能力已接近饱和,人员不足的问题日益显现。此外,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张,从而使公司对具备创意设计能力和项目制作能力的复合型高端人才的需求更为迫切。

  公司所处的文化创意产业是新兴的交叉性行业,横跨创意设计、舞台美术、人文历史、旅游管理、项目运营管理等多个范畴,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复合型知识背景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若公司高端创意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能及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短期内可能较难适应业务扩张的要求,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四)下游行业投资增速放缓的风险

  公司以创意设计为核心,业务范围涵盖大型文化演艺活动、文化旅游演艺、景观艺术照明及演绎等多个领域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公司业务发展与下游演出行业、旅游行业和景观艺术照明行业紧密相关。公司下游行业的投资规模与我国宏观经济景气度、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具有较强的相关性。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阶段,如
果下游行业投资增速持续放缓,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从而直接影响公司的成长性。

    (五)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导致的坏账风险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
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4,556.09 万元、10,348.38 万元和 16,570.02 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09%、18.07%和18.17%。未来随着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将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不能逐步提高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将有可能出现应收账款持续增加、回款不及时甚至出现坏账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六)存货减值风险

  作为文化创意企业,公司存货主要为未完成项目成本。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6,148.89 万元、
22,111.59 万元和 38,269.36 万元。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承接大型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而大型项目周期通常长于中小型项目,由于部分大型项目存在跨期的情况,导致公司存货账面余额逐步增加。因此,未来若公司在大型项目执行过程中不能有效控制成本费用,或客户投资计划出现变动,将可能导致存货出现减值的风险。

    (七)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一般是以创意设计为核心,是人的知识、智慧和灵感在特定领域的物化表现,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赖于核心人员的持续稳定。经过多年的团队建设与培养,公司拥有了一支创新型、复合型、协作型的人才队伍,从而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业务发展对以沙晓岚、于福申、马洁波、王雪晨、郑俊杰等为代表的创意设计团队以及公司其他资深创意设计人员存在一定依赖。由于公司所处行业作为典型的知识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行业,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行业内企业针对优秀人才的争夺将变得越来越激烈,公司需要不断完善薪酬体系与晋升制度,否则将面临由于核心人员流失而影响公司竞争力的风险。

    (八)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作为文化创意企业,公司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大多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定制

化创意、设计与制作,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9.05%、
40.06%和 40.62%,受个别项目影响存在一定波动。由于公司为客户提供“创意策划+方案设计+设备租赁与销售+项目制作+后续服务”的全流程解决方案,而不同客户之间的需求存在较大差异,使得不同项目的具体内容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幅度波动的风险。

    (九)租赁房产、土地存在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租赁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西大街临 9 号(马坡聚源开发区内)的房产坐落土地为划拨用地,尚未获得有效、齐备的权属证明文件;
公司租赁的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富桥路 89 号第 3 幢第 1 层、第 2 层和第 4 幢第 2 层的房
产坐落土地为集体土地,尚未获得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村集体同意出租的程序文件。前述房产均存在影响公司继续承租的风险,鉴于前述房产主要用途为仓储,若未来其发生停用或搬迁的情形,公司必须及时找到替代房产,否则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65 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锋尚文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锋尚文化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锋尚文化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A股股票创业板上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725号”文同意。公司A股股本为7,20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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