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1-083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拟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本
次交易报告书首次披露至日至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交易事
项之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自然人;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终止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方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查询期间,本次交易各查询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结论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方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自查范围内相关主体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
(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