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更正说明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刊登的《北京首都在线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第 3 页“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做出如下更正:
原公告: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
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59.66 倍(截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请投
资者决策时参考。”
更正为: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59.66 倍(截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除上述更正外,《发行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因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说明。
发行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更正说明》之盖章页)
发行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