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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安高科: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0

捷安高科: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1-010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勤万信事务所”)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事务所”)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简要原因 及前任会 计师的异 议情况: 根据公司 业务
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勤万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
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事务所系 2013 年 12 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
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 年 12 月 11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
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 号),2013 年 12 月 13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业务资质: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为 DFK 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2019 年末合伙人数量 6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4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32 余人。

  中勤万信 2019 年度总收入为 36,71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32,625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 7,316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 3,078.15 万元。
  2019 年审计公司 4,300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34 家,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3,382.40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户。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以下简称“河南分所”具体承办)。河南分所于 2014 年成立,负责人为苏子轩,已取得河南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1624101)。河南分所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东段 17 号 12
层 1207 号,目前拥有 237 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 56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19 年 12 月 31 日)3,632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 万元

    近三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宏敏,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0 年起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2021 年起为捷安高科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四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伟杰,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起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2021 年起为捷安高科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逸,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起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2021 年起为捷安高科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六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宏敏、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伟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逸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张宏敏、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伟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逸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 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30 万,内控审计费用 10
万。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根据会计事务所为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来定价。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 1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1983 年 12 月

  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公司自 2017 年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截至 2019 年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 年,签字项目合伙人周立新已连续签字3 年、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勤已连续签字 3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天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示由衷感谢。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拟更换公司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拟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天健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天健事务所同意变更事宜并确认无异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勤万信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中勤万信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由中
勤万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表示认可。经核查,中勤万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阅中勤万信事务所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勤万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因工作需要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 中勤万信事 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七)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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