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沙头南区合兴路 4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
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雪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 人),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7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积极应对
铜、铝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的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规范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期货套期保值风险,董事会同意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