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4 证券简称:星辉环材 公告编号:2023-009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3 年 2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与
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其中,董事邓地先生、齐珺女士、纪传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雁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陈粤平先生、陈利杰先生、王伯廷先生、陈灿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提名邓地先生、齐珺女士、纪传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齐珺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进行公示,《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详细信息将公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1、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计划》及《关于开展原
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苯乙烯套期保值业务,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 5,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 35,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负责管理。预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此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3 月 3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粤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11月出生,会计学专业。2012年5月至2017年3月,历任公司监事、董事长;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陈粤平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雁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陈粤平先生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6.7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陈粤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利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2月出生,毕业于汕头大学应用化学专业,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2006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利杰先生通过汕头市星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1.5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利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伯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石
油机械专业,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师;2006 年至今,历任公司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生产部总监;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生产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王伯廷先生通过汕头市星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9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伯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灿希:男,中国香港籍,1995年9月出生,香港科技大学生命科学硕士毕业,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学博士在读;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灿希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雁升先生之子。截至本公告日,陈灿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灿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2月1日出生,毕业于暨南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2000年历任三一重工总裁秘书、国际市
场部经理;2002年至2004年任广州日报集团《赢周刊》企业研究部主任;2007年
至今历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主任、MBA中心主任、院长助理、教师,广州
长胜战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邓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齐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3 月出生,博士,财务管理专业
副教授。2012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于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从事教学科研工
作;2016 年 5 月至今,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国际部主任;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暨
南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齐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齐珺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纪传盛: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 年 1 月出生,1993 年毕业于汕头
大学英语本科专业,暨南大学 EMBA 硕士,国际注册企业管理咨询师。曾任汕头经济特区龙宝贸易发展总公司出口部经理、汕头英盛有限公司监事、广州日报赢周刊内容制作顾问、深圳市英盛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副会长、汕头市英盛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市英盛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