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环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842.8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801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842.81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57 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 242.1405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462.61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380.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8.50%。根据《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9,168.20685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968.6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494.01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348.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8.5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185617796%,网上有效申购倍数为 5,387.41447 倍。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1 月 6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等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等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 年修订)》
(深证上[2021]919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 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
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
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 号)、《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112 号)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
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2年1月4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
《发行公告》中披露的 34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227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
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 6,245,190 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
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
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
步配售,各类型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投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量 占总有效申购 初步配售股 占网下发行总 各类投资者初
数(万股) 数量比例 数(股) 量的比例 步配售比例
A类投资者 4,151,320 66.47% 17,572,911 70.46% 0.04233090%
B类投资者 34,540 0.55% 139,141 0.56% 0.04028402%
C类投资者 2,059,330 32.97% 7,228,048 28.98% 0.03509903%
总计 6,245,190 100.00% 24,940,100 100.00% -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是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
其中零股 2,541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
配售给“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
金”。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0639435、021-20639436
发行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月 6日
(本页无正文,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类别
(元/股) (万股) (股) (元)
1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慧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5.57 300 1,269 70,518.33 A
2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数字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5.57 270 1,142 63,460.94 A
3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慧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5.57 270 1,142 63,460.94 A
4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5.57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