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