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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关于股东赵龙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6

上能电气:关于股东赵龙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1-087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赵龙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赵龙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赵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1〕1285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当事人:

    赵龙,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经查明,赵龙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电气”)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显示,赵龙计划在未来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能电气股份不超过 72 万股。上能电气于 9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超额减持致歉的
公告》显示,赵龙于 8 月 31 日至 9 月 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上能
电气股份 90 万股,较预披露公告中的计划减持股数超出 18 万股,占上能电气总股本的 0.14%,涉及成交金额 2,170.79 万元。

    赵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3.1 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第 12.6 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赵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赵龙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此处分决定书所涉及的问题高度重视,将以此为戒,加强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董监高人员确保勤勉尽责,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地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避免以上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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