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4-029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全
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
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目前行业状
况及公司实际情况,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按照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1 票,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监事郝斌、高梓寒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华伟先生、高梓寒先生 2 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选举王华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同意选举高梓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