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1-059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并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岳硅材”或“公司”)于
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长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石投资”)《告
知函》,并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长石投
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并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1、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解除日
名称 第一大股 冻结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期 申请人
东及其一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长石 是 2020-03- 2021-10- 北京市第四中
投资 5,925,402 100.00% 0.49% 级人民法院
16 19
合计 5,925,402 100.00% 0.49%
2、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原持股数量 累计冻结数量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万股) 持股比例 (万股) 份比例 比例
长石投资 9,000 7.50% 9,000 100.00% 7.50%
合计 9,000 7.50% 9,000 100.00% 7.50%
注:2020 年 3 月,长石投资因案件纠纷被司法冻结 90,000,000 股东岳硅材股票,其中
84,074,598 股于 2021 年 7 月被司法执行划转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剩余
5,925,402 股继续执行司法冻结。
二、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1、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 是否补 质押起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充质押 始日 用途
一致行动人
1,925,402 32.49% 0.16% 首发前 中国民生
长石 是 限售股 否 2021-1 银行股份 偿还
投资 2,000,000 33.75% 0.17% 0-19 有限公司 债务
2,000,000 33.75% 0.17% 份 北京分行
合计 5,925,402 100.00% 0.49%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本次质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押前质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押股份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
名称 (股) 例 数量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份限 质押
(股) 数量(股)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长石 5,925,402 0.49% 0 5,925,402 100.00% 0.49% 5,925,402 100.00% 0 0
投资
合计 5,925,402 0.49% 0 5,925,402 100.00% 0.49% 5,925,402 100.00% 0 0
三、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长石投资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698,925,40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8.24%,累计质押股份 5,925,402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85%,占公
司总股本的 0.49%。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质押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长石投资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