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1-067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暨调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岳硅材”)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关联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总额不超过10,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1年4月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1年度关联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总额不超过57,78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3、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增加与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265.00万元以及增加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等业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新增关联交易及调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暨调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预计与山东东岳联邦置业有限公司桓台酒店分公司关联采购1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由于关联方内部机构调整,公司将向山东东岳联邦置业有限公司桓台酒店分公司采购160.00万元调整为向山东东岳联邦置业有限公司桓台酒店分公司采购20.00万元,向山东泰熙酒店有限公司采购140.00万元,交易内容不变。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山东东岳联邦置业有限公司桓台酒店分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7.95万元。
2、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增加与关联方四川吉泰硅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舜益硅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安泰硅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95,000.00万元。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 关联交 原预 年初至 上年
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 易定价 计金 新增金额 本次增加后 披露日 发生
类别 易内容 原则 额 预计金额 已发生 金额
金额
采购 四川吉泰 采购商 参照市
商 硅材科技 品 场价格 - 31,000.00 31,000.00 - -
品、 有限公司
接受 四川舜益 采购商 参照市
劳务 硅材科技 品 场价格 - 33,000.00 33,000.00 - -
有限公司
四川安泰 采购商 参照市
硅材科技 品 场价格 - 31,000.00 31,000.00 - -
有限公司
总计 - 95,000.00 95,000.00 - -
注: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及关联方内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以双方实际发生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四川吉泰硅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32MA6BK66E6C
法定代表人:张永刚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7 日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新场乡庞沟村四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方名称:四川舜益硅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3MA6BK45U52
法定代表人:张永刚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7 日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一段 99 号五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3MA635T0E1R
法定代表人:张永刚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一段 99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关联方名称:山东泰熙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MA94WQ5K8M
法定代表人:李淑财
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13 日
注册资本:6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柳泉北路 6777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商务秘书服务;洗染服务;洗烫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婚庆礼仪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旅客票务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棋牌室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停车场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外卖递送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企业管理咨询;露营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旅游业务;食品销售;洗浴服务;歌舞娱乐活动;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山东泰熙酒店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59.73 万元,负债总额 1,101.88 万元,营业收入 1,101.90 万元,
净利润-42.15 万元。其他三家关联企业均于 2021 年 11 月成立,暂无历史财务
数据。
(二)关联关系说明
1、四川吉泰硅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舜益硅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安泰硅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持有89.73%出资额的海南固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企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定上述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2、山东泰熙酒店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二款规定,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
1、定价依据:双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2、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结算方式:双方按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需要签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暨调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维东、张哲峰、刘静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暨调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及上市公司向董事利益倾斜的情形。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暨调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暨调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暨调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交易事项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暨调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暨调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所需,交易事项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定价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