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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1 深市 东岳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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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硅材: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0

东岳硅材: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1-010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的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03 月 0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维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郑建青先生向全体董事汇报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0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良好。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受第一届董事会委托,向本次会议做《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独立董事曹先军先生、张永德先生、刘胜元先生分别
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 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
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
淄博河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岳联邦置业有限公司桓台酒店分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关联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总额不超过 57,789.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王维东、张哲峰、刘静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 2020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根据行业监管形势、技术发展方向、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大会推荐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曹先军先生、张永德先生、刘胜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曹先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2)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张永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3)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刘胜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的选举
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大会推荐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维东先生、张哲峰先生、刘静女士、郑建青先生、张秀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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