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1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股东沈志林、叶星月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8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持有本公司5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2%)的董事、副总经理沈志林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01%;持有本公司2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1%)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叶星月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0%。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公司收到沈志林先生和叶星月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沈志林先生和叶星月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