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4,244,246元。 109,886,026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4,244,246 公司股份总数为109,886,026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新增:(十七)公司年度股东
第四十一条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
……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
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失效;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