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0 证券简称:中科海讯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21,209,443.59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2,881,158.02 元,扣除公司报告期内派发的 2019 年现金股利 7,397,799.76 元,
加上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21,344,771.0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
供分配的利润为 232,275,256.83 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文件,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安排和正常经营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为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78,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935,000 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39,350,000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18,050,000 股。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鉴于公司目前股本总数较小,基于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的目的,充分考虑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建议,为更好地回报股东,与上年度相比,除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外,公司提出了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该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3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