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5 证券简称:电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办理指南第 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办理指南第 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期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唐吉 核心骨干人员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00 24,000
2021 年 9 月 14 日
左小曼 核心骨干人员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0 1,500
2021 年 8 月 26 日
郭承栋 核心骨干人员 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1,800 1,800
2021 年 6 月 3 日
朱林华 核心骨干人员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600 4,200
2021 年 7 月 9 日
宋婷婷 核心骨干人员 2021 年 4 月 28 日 1,000 0
张威 核心骨干人员 2021 年 7 月 30 日 0 1,000
李水金 核心骨干人员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0 700
2021 年 8 月 16 日
2、核查情况说明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唐吉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知悉本次股权激励
事项后,于 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2,000
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4,000 股。根据唐吉出具的说明,其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但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详细方案及内容,其对本次激励计划知悉信息有限;其本人股票账户于 2021 年 6 月买卖公司股票时其本人不
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其股票账户于 2021 年 8 月及之后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做出的自行判断且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和人员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其本人并未向包括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任何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包括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在内的任何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未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出于审慎性原则,该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并承诺配合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等进行相应地调整。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均发生于知悉内幕信息之前,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完全系个人根据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前述交易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承诺如若存在违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结论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