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的计算
基数剔除了公司已回购股份 1,801,000 股,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为 1.216363 元(即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16363 元/股。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1 年 5 月 25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2,452,482 股扣除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361,300 股后的股本 162,091,1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3元(含税),即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937,215.39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分配股份总数由于股份回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截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回购专户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 1,801,000 股,
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在本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该部分回购的股票未过户至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62,452,482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801,000股后的 160,651,48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3 元(含税),即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760,132.29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801,000.00 股后的 160,651,48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3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0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6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年 6月 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343 徐晨明
2 02*****751 雷保家
3 02*****653 何丽
4 02*****783 徐建宏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7001号 E栋 101 室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葛燕雯、刘阳
咨询电话:021-64969730
传真电话:021-3468780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