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6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子科技”、“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崔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11 号)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5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0 年 6 月 10 日,标的资产苏州矩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矩度”)
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086993022F),苏州矩度 25%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苏州矩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按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对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手续。
2、公司尚需在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该等股份上市的手续。
3、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等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4、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发行及上市等情况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尚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对标的资产相关期间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并由相关各方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6、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及承诺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苏州矩度 25%股权已完整、合法地过户至矩子科技名下。
3、上市公司尚需办理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做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上述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律师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中国证监会已核准矩子科技本次重组;本次重组相关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条件业已成就;本次重组已具备实施的条件。
2、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交易对方已依法履行了将标的资产交付给矩子科技的义务,矩子科技现合法持有标的公司 25%股权,标的资产过户行为合法、有效。
3、在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或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