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80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矩子科技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
摘要
交易内容 交易对方
崔岺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张寒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〇年五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矩子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审批机关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之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承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交易对方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审计及审阅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声明及承诺:同意上市公司在本次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引用本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的相关内容,且上述内容已经其审阅,确认该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该机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崔岺、张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苏州矩度 25.00%的股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通过苏州矩子间接持有苏州矩度 75.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合计持有苏州矩度 100.00%的股权。
根据中和资产评估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9)第 BJV2071 号)《资产评估
报告》:苏州矩度在评估基准日(2019 年 9 月 30 日)100.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40,044.52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苏州矩度 25.00%股权,对应交易价格为 10,000.00 万元,其中,交易价格的 80.00%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股份发行价格为 52.3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共计发行 1,527,008 股;交易价格的 20.00%以现金方式支付。
本次上市公司向崔岺、张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持标的公司股 交易对价 股份支付 现金支付
权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崔岺 12.50 5,000.00 4,000.00 80.00 1,000.00 20.00
张寒 12.50 5,000.00 4,000.00 80.00 1,000.00 20.00
合计 25.00 10,000.00 8,000.00 80.00 2,000.00 20.00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崔岺、张寒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不超过 5%。因此,根据《重
组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 2018 年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的作价情况,本次
交易相关指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标的资产 2018 年度 交易作价 选取指标 矩子科技 2018 年度 占比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279.53 10,000.00 10,000.00 56,325.52 17.75
资产净额 2,545.15 10,000.00 10,000.00 39,715.17 25.18
营业收入 7,101.62 - 7,101.62 46,040.54 15.42
注:1、标的资产资产总额=标的公司资产总额*25.00%;标的资产资产净额=标的公司资产净额*25.00%;标的资产营业收入=标的公司营业收入*25.00%;
2、标的资产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的选取指标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
3、上市公司资产净额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均未超过矩子科技相应指标的 50%,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杨勇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杨勇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矩子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上述规定,经交易双方协商并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定本次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8.20 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考价 90%作为发行价格,即 52.39 元/股。该发行价格已经上市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0,000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 8,000万元。按照发行价格为 52.39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1,527,00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具体如下:
交易对方 持标的公司股权 交易对价 股份对价 对应股份数
比例(%) (万元) (万元) (股)
崔岺 12.50 5,000.00 4,000.00 763,504
张寒 12.50 5,000.00 4,000.00 763,504
合计 25.00 10,000.00 8,000.00 1,527,008
注:上市公司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已舍去小数取整数。
该发行数量已经上市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涉及
的最终股份发行数量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发行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五)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股份锁定期安排
根据《重组办法》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股份锁定要求以及交易各方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