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282,2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870%,最高成交价为 15.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3 元/股,成交均价约为 13.8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741,323.7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