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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6

泰和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5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
案》,鉴于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实施完成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每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就《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实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取消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就本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修订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2021 年 3 月 18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8、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26 日为预留授予日,
以 11.16 元/股为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10、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11、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每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出现现金分红时,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归属价格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归属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归属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为:11.16-0.4=10.76 元/股。
  综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归属价格由 11.16 元/股调整为 10.76 元/股。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故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股票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归属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于2022年4月8日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归属价格做出相应的调整。

  本次调整的方法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归属价格由 11.16 元/股调整为 10.76 元/股。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归属价格进行调整的方法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
关规定,因此,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归属价格由 11.16 元/股调整为 10.76 元/股。

  (三)律师的核查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归属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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