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创泓”)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1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1-072)。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
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复星创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情况告知函》,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复星创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的比
(元/股) (股) 例(%)
集中竞价 2021.9.15 20.156 563,400 0.2608
复星创泓 集中竞价 2021.9.16 20.019 21,400 0.0099
集中竞价 2021.10.18 20.096 16,500 0.0076
集中竞价 2021.10.22 20.162 499,700 0.2313
集中竞价 2021.10.25 20.055 31,500 0.0146
集中竞价 2021.10.26 20.496 833,500 0.3859
集中竞价 2021.10.28 20.152 63,000 0.0292
集中竞价 2021.10.29 20.101 77,000 0.0356
集中竞价 2021.11.1 20.298 583,700 0.2702
集中竞价 2021.11.2 20.108 10,000 0.0046
集中竞价 2021.11.8 20.520 1,280,000 0.5926
集中竞价 2021.11.9 20.358 286,300 0.1325
集中竞价 2021.11.11 21.117 315,000 0.1458
集中竞价 2021.11.15 21.057 185,000 0.0856
集中竞价 2021.11.19 21.415 1,660,000 0.7685
集中竞价 2021.11.22 22.634 197,600 0.0915
集中竞价 2021.11.23 23.104 936,400 0.4335
集中竞价 2021.12.15 21.120 246,500 0.1141
集中竞价 2021.12.16 21.032 43,500 0.0201
集中竞价 2022.1.6 23.103 92,800 0.0430
集中竞价 2022.1.11 23.206 92,800 0.0430
集中竞价 2022.1.12 25.873 808,600 0.3744
集中竞价 2022.1.13 23.831 205,400 0.0951
集中竞价 2022.1.14 23.372 85,000 0.0394
集中竞价 2022.1.17 23.149 500,800 0.2319
集中竞价 2022.1.18 23.300 5,000 0.0023
合计 - - 9,640,400 4.4631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取得。
自公司上市以来,复星创泓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长颖先生已累计减持股份4.488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855,200 11.97 16,214,800 7.51
复星创泓 其中:无限售条 25,855,200 11.97 16,214,800 7.5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复星创泓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3、复星创泓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股东复星创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持股减持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企业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两年内减持,意向减持为所持有数量的 100%。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的1.2倍(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上述价格减持其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复星创泓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复星创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