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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6

泰和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3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
年 11 月 23 日通过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泽京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同意以11.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预留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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