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4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2021年11月26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数量:1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6%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11.16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11月26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11.16元/股的价格向3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1,600万股的2.41%。首次授予42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21,600万股的1.94%,约占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520万股的80.77%;预留部分10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21,600万股的0.46%,约占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520万股的19.23%。
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12.44元/股的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4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11月26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11.16元/股的价格向3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意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实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取消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就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意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实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1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8、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说明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情形,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11.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授予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预留部分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部分授予日:2021年11月26日
(二)授予数量:1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6%
(三)授予人数:3人
(四)授予价格:11.16元/股
(五)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部分授予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数量 获授股票占预留获授股票占预留
姓名 职务 (万股) 授予的比例 授予公告日总股
本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孙同乐 副总经理、生产厂长 30 30.00% 0.14%
张 静 财务总监 40 40.00% 0.19%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刘全华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副总工程师、 30 30.00% 0.14%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配偶
本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00 100.00% 0.4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激励计划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3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3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4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按照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