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鸡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5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2、本次发行价格 5.53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6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19年10月17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7.02倍。
4、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8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8日和2019年11月4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5、原定于2019年10月22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19年11月12
日,并推迟刊登《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原定于2019年10月21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9年11月11日。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刊载《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10 月 14 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
2019 年 10 月 15 日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时间 12:00)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截止时间 17:00)
2019 年 10 月 16 日 初步询价起始日(9:30 开始)
(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电子平台)
2019 年 10 月 17 日 初步询价(通过电子平台)
(周四)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2019 年 10 月 18 日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入围申购量
(周五)
2019 年 10 月 21 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和《投资风险特
(周一) 别公告(第一次)》
2019 年 10 月 28 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周一)
2019 年 11 月 4 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周一)
T-2 日
2019 年 11 月 8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周五)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
2019 年 11 月 11 日 网上路演
(周一)
T 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2019 年 11 月 12 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周二)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 日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9 年 11 月 13 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周三)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9 年 11 月 14 日 网下认购资金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 16:00)
(周四) 网上认购资金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 日 《中止发行公告》(如有)
2019 年 11 月 15 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周五) 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19 年 11 月 18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周一)
注:(1)T 日为发行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重要提示
1、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17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9]1848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锦鸡股份”,股票代码为“30079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3、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178 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924.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53.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0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完成,发行人与主承
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3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
算);
(2)20.6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
算)。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 2019 年 11 月 12 日),任一配
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T 日)9:30-15:00 通过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②在初步询价阶段的入围配售对象(以下简称“入围配售对象”)须参与本
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入围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及入围报价情况”。未提交入围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购量。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入围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截止后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2 日(T 日)9:15-11:30、13:00-
15:00。
②2019 年 11 月 12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