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1-086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碧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5,311,5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8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 149.67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96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4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向符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