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1-084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24 万股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4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45 人,包括公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含: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人员分类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 7.20 80.00% 0.04%
骨干(45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7.20 80.00% 0.04%
预留部分 1.80 20.00% 0.01%
合计 9.00 100.00% 0.0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 270.40 元。
5、归属安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25%
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25%
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25%
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股票第四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25%
易日止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止
6、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0-2023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的营业收入值(151,239 万元)为业绩基数,考核各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均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X),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营业 公司层面
归属期 核年度 收入累计值均值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比例
X≧65% 100%
第一个
2020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值 55%≦X<65% 80%
归属期
X<55% 0
X≧80% 100%
第二个 2020年度和 2021 年度营
2021 70%≦X<80% 80%
归属期 业收入累计值的均值
X<70% 0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X≧100% 100%
第三个
2022 2022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 90%≦X<100% 80%
归属期
值的均值 X<90% 0
2020 年度、2021 年度、 X≧120% 100%
第四个
2023 2022年度和 2023 年度营 110%≦X<120% 80%
归属期
业收入累计值的均值 X<110% 0
注:上述 “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的营业收入值(151,239 万元)为业绩基数,考核各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均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X),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营业 公司层面
归属期 核年度 收入累计值均值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比例
X≧80% 100%
第一个 2020年度和 2021 年度营
2021 70%≦X<80% 80%
归属期 业收入累计值的均值
X<70% 0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X≧100% 100%
第二个
2022 2022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 90%≦X<100% 80%
归属期
值的均值 X<90% 0
2020 年度、2021 年度、 X≧120% 100%
第三个
2023 2022年度和 2023 年度营 110%≦X<120% 80%
归属期
业收入累计值的均值 X<110% 0
注:上述 “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