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1-088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通过公司内部发布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
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 10 天,从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8 日止。 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