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 109,969,7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 5,498,489.6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本次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 2023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9,969,79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58 王建朝
2 02*****110 李明
3 08*****865 广东因赛投资有限公司
4 08*****893 广东橙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895 珠海旭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 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 26 号楼
2、咨询联系人:罗俊流
3、咨询电话:020-22620010
4、传真电话:020-2262001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