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 号)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5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53.77
万元后(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9,821.23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501 号《验资报告》。公
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
信息披露费、登记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
部费用 778.42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21.58 万
元。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716 号
《验资报告》。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9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7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644.00 万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直
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807.04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36.96 万元。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G11812 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当时有效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
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2019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及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分别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以下
统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
或“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
关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 3 万吨/年 FCC 催化
1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3803028138000001887 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 151,849,464.15
行 及利用项目
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802380201178803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 45,000,000.00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金额
公司经济技术开发 银行贷款
区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1 万吨/年工业固废处
3 公司九江分行新晨 364899991010003123490 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101,362,800.00
支行
合计 298,212,264.15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
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及内容如下:公司已在
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4 万吨/年 FCC 催化
1 有限公司青岛西海 37150198811000003676 新材料项目(一阶段) 312,215,773.58
岸新区分行
合计 312,215,773.58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设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验资手续;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
新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主要条款及内容如下: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相关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1 有限公司青岛西海 37150198811000005454 银行借款 309,480,000.00
岸新区分行
合计 309,480,000.00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系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19 年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9,821.23 万元,当年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12,788.42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理财收
益 71.54 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
净额 53.4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10,157.83 万元。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