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 号)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5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53.77
万元后(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9,821.23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50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099.30 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925.00 万元尚未到期尚未收回,投资结构性存款累计理财收入 332.75 万
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19.0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248.71 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
信息披露费、登记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
部费用 778.42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21.58 万
元。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716 号
《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28,017.31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3,250.00 万元尚未到期尚未收回,投资结构性存款累计理财
收入 49.37 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
的净额 13.0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16.68 万元。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9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7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644.00 万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直
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807.04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36.96万元。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G1181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 30,836.96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
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销户。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经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情况如下:
“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
于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原募
集资金项目。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
西约 102,577 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建设在该区域。公司结合新的研究成果及最新市场需求,对原募集资金项
目的工艺流程及产品进行升级,生产线及产品结构进行优化。变更后募投
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项目地点:青岛董家口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主要为 3 万吨/年 FCC 废催化剂磁分离装置、1.5 万吨/年废
剂拆解装置及配套罐区、资源化利用原料及产品仓库和化学品库。
项目投产时间:预计 2021 年 12 月 01 日完工投产。
项目投资概算:17,956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 15,184.95 万元,剩
余部分由自有资金投入。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重新取得主管部门的立项备案及环评
批复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等相关公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形。置换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
计人民币 6,184.07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等相关公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6,673.65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
告。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无。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8 月 29 日,工行募集资金
专户转出 7,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发布
《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已将
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偿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
见公司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18)。
(2)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2020 年 4
月 2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4 月
30 日和 2021 年 2 月 25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出 7,000.00 万元和
2,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3 月 30 日和 2021 年 4 月 7 日已
分别收回 4,000.00 万元和 5,000.00 万元。
(3)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
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4 月 9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9,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4 月 16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理财
产品到期收回直接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万元;2021 年 7 月 22 日,工行
募集资金专户收回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万元。
(4)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7 月 26 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11,000.00
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1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3 月 24 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转出 5,050.00 万元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2021 年 8 月 4 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 700.00 万元;2022
年 4 月 24 日至 4 月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