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〇二二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 发行数量:39,564,787 股
2. 发行价格:50.55 元/股
3. 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82.85 元
4. 募集资金净额:1,985,186,430.96 元
二、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预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1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39,564,787 股,将于 2022 年3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术语释义
公司、发行人、中简科技 指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象发行
《公司章程》 指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特别提示...... 2
释 义...... 3
目 录......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6
(一)发行类型......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1. 董事会审议通过...... 6
2.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3. 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7
(三)本次发行过程...... 7
1. 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7
2. 申购报价情况...... 8
3.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8
(四)发行方式...... 9
(五)发行数量...... 9
(六)发行价格...... 9
(七)募集资金金额...... 10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10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0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1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11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1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7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8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8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8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8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8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9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9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东情况...... 19
1.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9
2.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 19
3. 新增股份登记完毕前十名股东情况...... 19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20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0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与分析...... 20
1. 公司整体财务指标...... 20
2.主要财务数据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21
五、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4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4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24
(三)审计机构...... 25
(四)验资机构...... 25
六、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25
七、其他重要事项...... 26
八、备查文件...... 26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nofibers Technology Co.,Ltd.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兴丰路 6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兴丰路 6 号
注册资本: 40,00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4 月 28 日
上市日期: 2019 年 5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 杨永岗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及代码: 中简科技 300777
董事会秘书: 魏 星
联系电话: 86-0519-89620691
电子信箱: Sinofibers@163.com
高性能碳纤维、织物、复合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技术
经营范围: 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 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3. 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 年 12 月 1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1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过程
1. 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向深交所报送《中简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 129 名投资者。
自报送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有 60 家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中。
在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共向 189 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文件,包括 25 家证券公司、12 家保险机构
投资者、41 家基金管理公司、前 20 名股东以及表达了认购意向的其他 91 家投
资者。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 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2年 3月 3 日上午 9:00-12:00,
主承销商共收到 42 份《申购报价单》。经核查,1 家已提交申购报价单的投资者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保证金,2 家投资者管理的 2 个配售对象存在关联关系,为无效报价;共计 41 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申购金额为6,386,930,000.00 元。
3.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0.55 元/股,发行股数39,564,787 股,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982.85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号 (月)
1 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 8,902,077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