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9,451,23
1.60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净利润为 132,208,901.82 元。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扣除本报告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
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776,889,862.85 元,母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610,462,910.70 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64,000,000 元。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鉴于公司近年来经营情况良好,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该预案与公司经
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财务数据,并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同意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