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60,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10 干德义
2 08*****055 深圳市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 08*****032 深圳市晶辉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金转 本次变动后
增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53,816,250 53.82 32,289,750 86,106,000 53.82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9,791,250 9.79 5,874,750 15,666,000 9.79
首发前限售股 44,025,000 44.03 26,415,000 70,440,000 44.03
二、无限售条件 46,183,750 46.18 27,710,250 73,894,000 46.18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 60,000,000 160,0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60,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9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1.95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C3 栋 15 层
咨询联系人:陈才玉、张威
咨询电话:0755-28657760-8033
传真电话:0755-86021660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