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方纳米”)2021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定于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1
号楼 10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关于向金融机构追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向金融机构追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事项的议案》;
12. 《关于签订年产2.5万吨补锂剂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2021年1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以上议案中,议案2为逐项表决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9、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 √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 √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 √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 √
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8.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向金融机构追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向金融机构追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事项的议案》 √
12.00 《关于签订年产 2.5 万吨补锂剂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 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16:00 之前送
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