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对公司财务指标的测算及预计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76.8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320,000.00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
基于上述情况,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的上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 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 假设本次发行预计于 2022 年 4 月完成(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 公司2021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4,411.89 万元和 22,067.98 万元(未经审计)。在不出现重大经营经营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已实现净利润,假设 2021 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约 为 24,411.89*12/9=32,549.19 万 元 和
22,067.98*12/9=29,423.97 万元。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 20%、增长 30%,或增长 40%,且假设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比例也保持一致。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 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净利润、募集资金、2021 年回购限制性股票支付价款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 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32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测算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7) 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数量上限为 2,676.80 万股(含本数),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8) 在预测及计算 2022 年度相关数据及指标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净利润的影响,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解锁及稀释性影响,不考虑权益分派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9) 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0) 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2、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日/2021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8,922.67 8,922.67 11,599.4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320,000.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万股) 2,676.8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22 年 4 月
假设情形一:2022 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均同比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549.18 39,059.02 39,059.02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9,423.97 35,308.76 35,308.7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67 4.40 3.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63 4.36 3.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3.32 3.98 3.31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3.28 3.94 3.28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6% 14.91% 8.22%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日/2021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 12.98% 13.48% 7.43%
资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二:2022 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均同比增长 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549.18 42,313.93 42,313.93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9,423.97 38,251.16 38,251.1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67 4.77 3.9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63 4.72 3.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3.32 4.31 3.59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3.28 4.26 3.56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6% 16.15% 8.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 12.98% 14.60% 8.05%
资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三:2022 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均同比增长 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549.18 45,568.85 45,568.85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9,423.97 41,193.56 41,193.5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67 5.14 4.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63 5.08 4.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3.32 4.64 3.87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3.28 4.59 3.83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6% 17.39% 9.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 12.98% 15.72% 8.67%
资产收益率
注:上述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但因募投项目实施与产生预期效益尚需一定的周期,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难以同步增长,导致公司摊薄后的即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21 年、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参见《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