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锦浪科技”,股票代码为“300763”。
2.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6.64元/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9年3月12日(T+2日)结束。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9,952,164;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31,525,648.96;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47,836;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274,351.04。
5.本次发行无网下询价和配售环节,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股份数量为47,836股,包销金额为1,274,351.04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23918000%。
6.2019年3月14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扣除发行承销保荐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上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